(一)報名時間與獲獎名單公告:
1、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22 日(星期五)至成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 金系統(網址:連結位址)完 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書 及申請清冊,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3年3月29日 (星期五)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 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 游先生)彙辦,以郵戳 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含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 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