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鑑輔會鑑定 為 確認或疑似特教學生之學校家長、特教老師、或相關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特教生家長有關教育安置、親師合作、 生涯規劃、家庭衛教、健康宣導及學校特教老師有關身心障礙學生親職教育與親師溝通
之諮詢服務。
三、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請詳見實施計畫。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東區特教資源中心(02)27320800#702 高苑瑄老師、712黃筱涵老師。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