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19日臺教社(一)字第1132400799號函 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教育部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並鼓 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落實學習社會之發 展;旨揭計畫選拔對象分為「學習者」及「教學者」組, 惠請本市各級機關學校踴躍推薦優秀終身學習者、教學 者,受推薦者資格詳參附件。
三、請依實施計畫附表1「資料檢核 表」所列收件項目、規格及份數,於113年4月19日(星期 五)前將報名表等相關資料(含光碟)函報本局(以郵戳 為憑,請註明「11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