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通過111年度7月至12月英語檢 定報名費補助」
本案申請資格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教師(非英語科教師及英語文教師)皆可申請。 (二)111年7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達到CEFR架構之B2級(含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本案補助之經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三)每位教師至多申請1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曾獲補助者不再補助)。 (四)相關申請表單如附件,或洽教務處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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