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
及「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人員遴選及獎勵要點」辦
理。
二、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各分團為團務運作及工作推動之
需求,113學年度預計遴選47名輔導員,簡章重要內容摘述
如下:
(一)遴選資格
1、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主管學校編
制內正式教師。
2、具各該分團領域專長教師證,或相關學經歷證明,並
任教該分團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3、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4、教學服務表現良好,具教學專業之能及工作熱忱者。
(二)報名方式
1、每人限報名一個分團,不得跨分團報名,亦不得同時
兼任二個分團(含)以上之輔導員。
2、採電子郵寄方式報名,於1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下午
4時前將報名資料電子檔寄送至108fdt@gmail.com。報
名資料經檢視備齊者,所送資料將進行書面評分,並
可參加現場面試。
(三)面試時間:113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各學習領域或議題
分團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遴選簡章。
(四)錄取方式:以成績高低排序,甄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
現場面試、教學設計、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成績高者
為優先。應試者總成績未達錄取分數80分,得不足額錄
取。
(五)錄取通知:遴選結束,確定錄取名單後公布於臺北市政
府教育局網站,並正式函知錄取教師及其服務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