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
壹、對象:本案係以本市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及國立中小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 (含 長期代理教師及經本局、學校薦派參與之代理、代課教師並完成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現職教師語言能力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為對象,其於111年度完成閩南語或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未分級者不限,如成大台語認證)考試繳交報名費,且於後續參與考試無缺考情形者,均得申請報名費補助。
貳、申請原則:教師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學校申請。
參、近期報名資訊如下:
(一)國立成功大學2022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111年10月11日起至111年10月21日止報名、111年12月10日測驗、112年
3月1日寄發成績通知。
(二)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111年10月24日起至11月25日報名、112年3月5日測驗、112年5月1日寄發成績通
知。
(三)客委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待客委會公告,請鼓勵所屬教師於111年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