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期間與獲獎名單公告
1、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22日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系統,
網址:連結位址)完成線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書(務請簽名)、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3年3月29日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核發獎項:包含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
民證照獎勵金。
(四)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五)報名方式:
1、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系統申請。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系統申請。
三、系統於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22日開放受理報名,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
四、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及2579。
有需提出申請者請於3月11日(一)前將申請表填妥及所需佐證資料影本送至輔導室資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