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0601號函辦 理。
二、旨揭計畫係教育部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並鼓 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落實學習社會之發 展;旨揭計畫選拔對象分為「學習者」及「教學者」組, 惠請本市各級機關學校踴躍推薦優秀終身學習者、教學 者,受推薦者資格詳參附件。
三、貴機關學校如有推薦名單,請依實施計畫附表1「資料檢核 表」所列收件項目、規格及份數,於114年4月18日(星期 五)前將報名表等相關資料(含光碟)函報本局(以郵戳 為憑,請註明「114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逾期恕不受理),本局將依本案選拔標準及縣市推薦名額(各組 別至多5名)進行初審作業,俾函報教育部承辦單位國立臺 灣科學教育館辦理複審事宜。
四、實施計畫電子檔與相關文件請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認 識教育部 /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 載。
有需申請者請自行下載列印相關報名文件,並備妥資料於4/9(三)中午前送交輔導室資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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